從WTO的官網上,看到了中國政府公開的《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》送審稿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先八個卦。
在這份提交給WTO的中文版文件的最后一條,赫然寫著“本辦法自2015年 月 日起施行”。
而這份文件是2016年1月7日才上WTO通告的。
這個文書定稿中的小小失誤,泄露了這個法案出臺之艱難曲折——政府原想2015年就執行的。
這個《辦法》有幾處關鍵內容,《中童觀察》逐一道來。
境內外一視同仁
這個辦法管的是生產企業。
這意味著,能留下來的品牌必須都擁有自有工廠。
凡是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,境內的,境外想向中國出口的,都受這個管理辦法管,都要到食藥監總局來注冊。
這就釋懷了之前國內企業的一大怨念——《辦法》管內不管外。
這意味著,那些依賴代工的假洋鬼子將全部從市場上消失。
3系9方,1方1牌
這是《辦法》最受關注的一個主題,關系企業和品牌的生死。
第12條:“每個企業不得超過3個系列9種產品配方”——5系列15配方的方案是不要再幻想了。
第36條:“同一企業同一注冊配方只能生產一種產品,不得用同一注冊配方生產不同品牌嬰幼兒配方乳粉”——這意味著一個配方,對應一種產品,一個品牌。
也就是說,一個生產企業,最多只有9個品牌。
那集團公司就多分拆幾個生產企業出來唄,一個工廠就注冊一個公司,多子多福多品牌,照樣縱橫江湖,OK?
恐怕不行。
因為《辦法》還規定了,“同年齡段產品配方應當具有明顯差異,并有科學依據證實”——不管是同一企業申請的,還是不同企業申請的,還是同一集團公司的不同生產企業申請的。
(這段真繞口,總之,差異要“明顯”!但是什么才是“明顯”,審評機構說了算……)。
奶粉攻城獅們,你們能調出這么多“差異明顯、并有科學依據證實”的奶粉配方嗎?
在“差異明顯”這條大限之下,現在市場上幾千個奶粉品牌,真正活下來能有……200個?
這其中還有個Bug:咱倆的配方想到一塊去了,我先注冊下來了,你就休想再注冊了——難不成接下來還有一場注冊百米賽?!
配方注冊,誰有審批權?
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審批權。他們先審評,再決定是否準予注冊。
此前網上曾經流傳一份據稱是出自質檢總局的文件,該文件針對的是進口奶粉注冊制。最新的改動顯示,監管當局之間已經達成了一致,即無論進口還是國產奶粉的注冊,都統一由食藥監總局管。
總局有一個行政許可受理機構,受理企業的申請。
總局有一個食品審評機構,負責審評。
審評專家庫由總局組織。
食品審評機構現場核查,并出具核查報告。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派員參加現場核查。
國外企業一樣要現場核查和抽樣檢驗——話說這出國的差旅費該誰出?
配方有效期
有效期為5年。到期了可以再申請。
有兩條“不予再注冊”的條款要注意:
1.企業在產品配方批準注冊后未取得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的;
2.產品配方注冊的產品連續12個月在省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抽檢中出現2批次以上不合格的。
你看,千辛萬苦申請下來的配方,不是一勞永逸的。奶粉生產商,都要像總理那樣,“如履薄冰”!
產品標簽
《辦法》實質內容就4章,專門拿出一章來講“產品標簽”。
個要注意的是羊奶粉:
配方乳粉原料為羊乳(粉)的,要“在配料表中標明每100g產品中羊乳(粉)所占比例,以及乳清蛋白粉來源”(第28條)
——這下“掛羊頭,配牛粉”要明示了,渾水摸魚是不可能了。用牛乳清蛋白粉的羊奶企業,你們總解釋說羊奶里加牛粉是正常的,但消費者一直不是這么認知的,趕緊展開相關的消費者教育吧!
第二個要關注的是一堆“不得”。
1.標簽不得標注“進口奶源”、“源自國外牧場”、“零添加”等模糊性誤導消費者的內容。(第32條)
2.產品名稱和標簽不得含有下列內容:
(一)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;
(二)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、增加抵抗力或myil、bhcd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;
(三)行業協會、消費者組織、檢驗機構等推薦或監制等;
(第34條)
——這幾條寫得真具體啊!話說,奶粉品牌的策劃部門只能另想詞兒了……
第三個要注意“強制標注內容”。
《辦法》甚至規定了,標簽的強制標注內容與底色應當采用對比色,并且亮度對比應當在70%以上——想淡淡地一筆帶過強制標注內容?門都沒有!
進口奶粉大洗牌
“配方注冊制”最終落地之前,整個行業已經震蕩了一整年。雖然政策尚未正式下達,但是許多奶粉品牌和母嬰門店已經聞風而動,做出選擇,促銷的促銷,拋貨的拋貨,抱大腿的抱大腿。
今天剖解的這個《辦法》,WTO會不會通過,還不可知,因為對于跨國貿易來說,這個《辦法》是反自由貿易的。所以《辦法》申請的是“技術性貿易壁壘”。
在WTO這個倡導國際自由貿易的體系中,“技術性貿易壁壘”,是指一國以維護國家基本安全、保障人類健康和安全、保護生態環境、保證產品質量、防止欺詐行為等合法目的為由,而采取的技術法規、標準、合格評定程序等種種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技術性限制措施。
這次食藥監總局就是用“保障人類健康和安全”為由,向WTO提出這個《辦法》的。一旦通過,在中國市場上的進口奶粉品牌也將和它的國產同行一道,“大洗牌”!